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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渊·李伟律师团队复杂疑难问题解决专家

商业秘密保护自评估:企业应当先检查哪些风险?

你好,欢迎来到商业秘密专栏第2篇文章,感谢你花时间点开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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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将关注企业最为重要的战略资产—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尽管法律保护力度空前,但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仍然很低,人才频繁流动加之技术不断迭代,“员工跳槽,核心技术流失”、“另起炉灶”、“删库跑路”、“技术失窃”层出不穷,相关人员漠视法律、恶意侵权频频发生,致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的事例比比皆是。

鉴于此,特别推出”商业秘密保护”专栏。将围绕商业秘密识别管理、保护体系建设,侵权案件证据保全、诉讼策略制定、鉴定调查,行政保护、刑事合规等方面,对当下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实践进行总结,并从中梳理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范指引。旨在助力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和体系建设。

文 | 说人话的王渊

保护商业秘密最为关键的一步——识别商业秘密

有统计显示,科技公司约60%的创新成果最初都是以技术秘密方式存在的。同时,商业秘密无须向社会公开,其权利状态与范围随时可以变动。诸如通过技术转让、许可、投资等,也无须向政府部门备案或者登记,从而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也更丰富的竞争手段。

因此,企业应该综合判断目前的市场现状、技术水平,例如,如果是技术上短期内较难突破,或者相关信息的性质上不适宜申请专利或其他手段保护,就可以考虑通过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但是,保护商业秘密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识别商业秘密。

【此处应有视频:保护商业秘密最为关键的一步——识别商业秘密,时长00:20】

那么,究竟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呢?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第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等相关法律规定,商业秘密包括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也包括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

其中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简单归纳:商业秘密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那些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且企业已经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而言:

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图纸、模型、模具、计算机程序等。

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数据、库存数据、战略规划、采购价格、利润模式、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如何识别出应当保护的商业秘密:

企业实际经营中,对于商业秘密投入保护,是一件耗时耗力的项目工程,所以并不一定要将上述所有信息全部加以保护。因此,必须要甄别出最需要保护的关键信息,具体可以参考以下维度界定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

判断商业信息对企业的重要程度

结合秘密信息的研发成本、获取难度,对公司的产品生产、渠道拓展是否起到关键作用。商业秘密泄露后产生的经济损失?竞争对手获取商业秘密后产生的价值?综合以上问题全面判断商业信息的重要程度,并以此为基准,决定在后续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的等级划分和成本投入,实现商业秘密保护投入产出比的最优解。

判断商业信息是否属于公知信息

前文我们提到过秘密性是商业秘密最核心的特征,如果信息不具有秘密性,一切保护都无从谈起。

就以实务中最常见的客户名单举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一家公司想要获得客户名单,相对来说是较为容易的,例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招投标采购平台等渠道就能轻易获取相关行业客户的联系方式以及采购需求。另外,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的成熟,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久,企业拓客环节可能直接由AI Agent来完成。

如果是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信息就可能被认定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或容易获得,不具有秘密性,就不受保护,即使作为商业秘密未来也无法获取法律保护。

所以说,企业在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时候,首先必须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合理判断商业秘密信息的公知程度。但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秘密性并不是要求100%原创,所有的创新都是对已有公知信息、技术的再加工,最后提炼出新信息和新方案。也可被认定具有秘密性。

如企业客户名单,企业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公知的客户线索,再通过与客户长期交易,后期加工整理客户名单,使得客户名单可以涵盖客户的具体交易习惯、意向、价格承受能力、成交底线、特殊偏好、要货规律等特殊综合深度信息,那就属于对公知信息深加工形成的新信息,满足不为相关公众知悉。

判断是否可以全程留痕信息的产生过程

对商业秘密的研发、整理和加工过程的梳理,是证明秘密和价值的一个重要步骤。围绕公司业务模式,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信息进行全程跟踪。

例如,技术资料中涉及的工艺配方、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原材料质量要求、生产装置设计技术要求及参数等,都纳入《公司保密范围及涉密项目明细》,并妥善保管涉及商业秘密信息、技术改造、工程安装、设备采购合同、财务票证等。

同时,对上述信息必须由专门的机构系统管理,包括制定《日常工作保密管理规定》《公司专有技术管理规定》等系列文件所涉信息涵盖其中,并限定查阅范围。

只有全过程留痕,一是便于企业展开商业秘密挖掘工作,二是证明商业秘密的原始取得过程,同时也能根据工作流程制定适宜的保护方案。因此全程留痕对于商业秘密保护至关重要。

保护商业秘密从自评估开始

《商业秘密保护自评估问卷》请查收

在过往客户服务过程中,为了全面了解企业当下商业秘密保护现状,专门结合商业秘密保护识别和措施完善制作有一份《商业秘密保护自评估问卷》,如果公司对于当下的商业秘密保护存在困惑疑虑,不知道是否能够达成法律保护水平,可以先从梳理自评估问卷问题开始。

【此处应有自评估问卷图片】

专业团队

本文相关专业团队

王渊律师

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101202010257217

公司商事及合规、商业类刑民交叉、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

李伟律师

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101202510896593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及相关商事争议处理。